上完视频剪辑课就能赚钱?他靠这招骗了1600多万元,警惕虚假培训骗局。
学习了付费剪辑课程,就有可能实现流量变现?近年来,类似的小广告频繁出现在一些互联网视频平台上。王先生相信了,结果却遭遇了骗局。 这类宣传往往利用人们对快速致富的渴望,制造出“低门槛、高回报”的虚假希望。实际上,真正的流量变现不仅需要技术,更需要持续的内容积累、用户运营和市场洞察。单纯依赖所谓的“速成课程”,很容易落入骗子设下的陷阱。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网络广告的监管,提高公众对诈骗信息的识别能力,避免更多人因轻信而蒙受损失。
今日(12日),记者获悉,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近日披露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以吴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通过某网络平台实施诈骗,涉案金额高达1600余万元。
去年3月,王先生在某网络平台观看直播时,被主播推销的视频剪辑课程所吸引,随后扫描了直播间的二维码,添加了一名自称是该平台官方客服的微信。该客服表示,只要学习他们的官方课程,就可以在该网络平台上进行无人直播带货和视频剪辑赚钱,声称十天内就能将学费赚回来。 从这则新闻中可以看出,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平台的影响力,以“快速赚钱”为诱饵,诱导用户添加所谓“官方客服”,进而实施诈骗行为。此类骗局往往打着“官方”旗号,利用用户对平台的信任,制造虚假信息,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对于普通网民而言,面对此类宣传应保持警惕,切勿轻信未经核实的承诺,尤其是涉及金钱交易时更需谨慎。平台也应加强监管,及时识别并处理此类可疑账号,保护用户权益。
王先生昏了头,当即支付了2997元的课程费。学习了几天后,王先生发现赚钱并没有客服声称的那么简单,申请退款时对方却不予理睬,反而推荐他升级成为会员。
王先生怀疑自己遭遇了诈骗,在网上查找相关案例以确认自己的担忧时,却意外进入了一个假冒的反诈网站。该网站的所谓“客服”以“测试金”为由,诱导他支付款项。钱款转出后,王先生才意识到自己再次被骗,随即选择报警。 这类假冒反诈平台的出现,反映出当前网络诈骗手段不断翻新,骗子利用公众对反诈信息的关注,制造虚假信任,进而实施二次诈骗。此类行为不仅加重了受害者的损失,也严重扰乱了社会对正规反诈渠道的信任。对此,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此类非法网站的监测与打击,同时加大公众防骗教育力度,提升群众识别能力,避免更多人落入类似的陷阱。
去年7月,假冒官方客服卖网课的诈骗团伙主犯吴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审理查明,2023年起,陈某某(另案处理)伙同他人,组建多个诈骗团伙。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吴某某为谋取诈骗分成,加入上述诈骗团伙。
这些诈骗团伙通过某网络平台寻找受害者,随后冒充该平台的官方客服,以虚假话术引导受害者观看“直播课程”,并高价销售所谓的账号运营“课程”,从而骗取受害者的“课程费用”。之后,针对通过“课堂”吸引来的受害者,该团伙进一步以“成为会员即可赠送影视剪辑工具、获得每日保底收益”等为诱饵,诱导受害者支付“会员费用”。为逃避刑事追究,该诈骗团伙所售卖的网课价格均设定在3000元以下,低于刑事立案标准。
吴某某在加入诈骗团伙后,主要负责直播授课、录制视频的剪辑、账目核对、工资发放、财务报销以及人员招聘等工作,参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共骗取被害人资金共计人民币1600余万元。
静安法院经审理认定,吴某某与他人合谋实施电信网络诈骗,骗取他人财物,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受到相应惩处。 从法律角度看,电信网络诈骗手段隐蔽、影响范围广,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和群众财产安全。本案中,吴某某的行为不仅触犯了刑法,也对受害者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心理伤害。法院的判决体现了对这类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有助于维护法治尊严和社会公平。同时,也提醒公众增强防范意识,避免落入诈骗陷阱。
庭审中,吴某某及其辩护人提出,吴某某在案件的部分犯罪行为中应被认定为从犯。合议庭经过讨论后认为,吴某某与陈某某均为诈骗行为的决策者,在犯罪过程中相互配合、共同管理,并约定平分非法所得。综合考量吴某某在整个案件中的地位和作用,应认定其为主犯。考虑到吴某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态度较为端正,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
最终,静安法院以诈骗罪对吴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三千五百万元罚金。该诈骗团伙的其他成员将另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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