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明确过渡期后健全常态化帮扶政策,接续支持欠发达地区发展。
2025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五年过渡期的最后一年。这标志着从2026年开始,我国相关工作将进入常态化帮扶的新阶段。
2025年12月29日至30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分析当前“三农”工作面临的形势与挑战,并对2026年的“三农”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指出,2026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三农”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其中一项重点任务是持续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将常态化帮扶机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中统一推进,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的底线。
会议强调,要统筹推进常态化防返贫防致贫机制建设,完善常态化的帮扶政策体系,持续支持欠发达地区发展,不断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南京林业大学农村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高强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表示,会议再次强调了“将常态化帮扶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的重要机制,这标志着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拓展将从集中性攻坚阶段转向建立长效机制。
南京财经大学粮食和物资学院教授钱龙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此次会议对2026年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进行了细化部署,重点是确保过渡期后政策不断档、支持力度不减弱,最终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深度融合。
高强认为,后续政策将更加强调精准施策和内在动力的提升。具体来说,一是要完善防止返贫致贫的监测与帮扶机制,对人口实施分层分类的精准帮扶,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现象。
二是在接续支持欠发达地区发展方面,接下来将重点聚焦县域城乡融合发展,着力培育壮大县域富民产业,深入做好“土特产”文章,通过提升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双向流动,进一步增强欠发达地区的“造血”功能。 我认为,县域作为连接城市与乡村的重要纽带,其发展直接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地成效。当前,推动县域城乡融合发展不仅是优化区域经济布局的需要,更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路径。在这一过程中,因地制宜发展“土特产”产业,有助于激活地方资源禀赋,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经济增长点。同时,强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能够有效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促进资源要素合理流动,为欠发达地区注入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
事实上,会议部署的相关核心要求,在“十五五”规划建议中已指明了方向。“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要建立常态化的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坚持精准帮扶,完善兜底保障体系,加强开发式帮扶,提升内生发展动力,对欠发达地区实行分层分类帮扶,健全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支持政策,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致贫现象。
如何将顶层设计落实为实际操作?2025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召开新闻发布会,中央财办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中央农办主任韩文秀在会上从三个方面对此进行了阐述。
建立并完善常态化帮扶政策体系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过渡期结束后,应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确保财政投入、金融支持以及资源要素配置等政策总体保持稳定。同时,要继续坚持五级书记一起抓的工作机制,持续推动东西部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优化,进一步提升帮扶工作的实效性。 我认为,这一政策方向体现了国家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系统性和前瞻性。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动态调整来应对新问题、新挑战,有助于实现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平稳过渡。这种稳中求进的策略,既避免了政策断档带来的风险,也为后续发展留出了空间和弹性。
二是支持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这些地区是防止返贫致贫工作的重点区域。下一步,仍需持续给予欠发达地区长期支持,中央和省级政府分级负责,分层分类推进帮扶工作,推动富民产业发展和县域经济提升,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逐步缩小城乡和区域发展差距,进一步筑牢防止返贫致贫的根基。 我认为,欠发达地区的可持续发展不仅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环节,也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只有通过系统性、持续性的政策支持,才能真正激发这些地区的内生动力,使其在发展中实现自我造血,减少对外部援助的依赖。同时,应注重因地制宜,结合各地资源禀赋和发展实际,制定更具针对性的帮扶措施,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三是提升监测与帮扶的时效性和精准度。要构建常态化的防止返贫致贫监测机制,科学准确识别需要帮扶的对象,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对于具备劳动能力的群体,应加强产业和就业方面的支持,助力其通过自身努力实现增收致富;而对于缺乏劳动能力的群体,则要通过社会救助等手段,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在我看来,这一政策方向体现了对脱贫攻坚成果的高度重视,也反映出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精准施策的重要性。只有真正做到因人施策、分类帮扶,才能有效防止返贫现象的发生,确保共同富裕目标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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