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金社2025年08月09日 13:29消息,非深户籍学龄前儿童可在深圳参保,享受基本医疗保障服务。
【深圳商报讯】(首席记者袁静娴)近日,深圳市医疗保障局与深圳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完善我市儿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符合要求的非深户籍学龄前儿童纳入本市居民医保体系,政策自202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预计每年约有10万名儿童因此受益。
根据《通知》要求,取消参保户籍限制,只要父母一方持有有效证件,即可为子女办理参保。《通知》明确指出,在本市居住但未在园在校且未参加其他地区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深户籍学龄前儿童(7周岁以下),其父母一方持有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我市签发的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居民的,可申请参加我市居民医保。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已参加异地医保的学龄前儿童,须先办理异地医保停保手续,方可申请参加我市居民医保。 这一政策的出台,体现了城市对非户籍家庭儿童医疗保障权益的重视,有助于进一步扩大医保覆盖面,提升公共服务的公平性与包容性。同时,也提醒家长在办理参保前需做好信息核对,确保流程顺利。
同时,非深户籍的学龄前儿童在参保时,享受与深圳户籍儿童相同的政策规定。按照《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中对深圳户籍儿童的相关规定,非深户籍学龄前儿童在缴费标准、财政补贴以及医疗保险待遇方面均与本地户籍儿童保持一致。其中,普通门诊最高可报销75%,门诊特定病种最高可报销90%,住院费用最高可报销92%。
深圳市医保局提醒,监护人应在每年9月为其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并一次性缴纳当年9月至次年8月的居民医保费用。若在其他月份办理参保手续,需从申请当月起一次性缴纳剩余月份的居民医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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